后台登录
通知 您现在所在位置:中山共青团>> 通知
关于举办2020年中山人才节——粤港澳大湾区中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活动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 发布者:团市委组织部 点击数:60513 2020-04-13 分享:

关于举办2020“中山人才节”——粤港澳

大湾区中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各青年社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激情和动力,营造尊重创新、尊重创造的社会气氛,吸引及培育优秀的创业青年在中山创新创业,奋力推动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积极参与充满创新活力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团市委联合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2020“中山人才节”——粤港澳大湾区中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青年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山市青少年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山市青年创业协会、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

二、活动时间:2020410日至515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年龄在184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生活、有志创业的中国公民或海外青年。

(二)参赛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报名、网络海选、在线指导、现场决赛等。每支参赛队伍可由13人组成,男女不限,地域与户籍不限。

(三)参赛项目每支参赛团队仅限一个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处于即将开展阶段或初创期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中:

个人组参赛项目:以个人或创业团队名义参赛,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并计划在创业大赛结束后两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企业组参赛项目: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为两年之内,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专利产品或技术认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四)参赛备注

1.参赛队伍必须保证拥有参赛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专利授权,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参赛队伍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报名确认后,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资格。

3.为了配合活动宣传,进入决赛的队伍必须接受合作媒体的有关宣传及报道。

4.冠、亚、季军获奖项目必须在中山范围内进行工商或非企业法人登记方能领取奖励。其中个人组别冠、亚、季军的创业大赛扶持资金(各10万元)奖励申领,还必须满足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条件。 

四、参赛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进行网络报名,并于430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参赛报名表和创业项目计划书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项目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工作人员会在查收确认后予以回复。逾期或所交报名资料不完整、不符合参赛要求的报名视作无效。

电子邮箱:zsqncyds@126.com;大赛指定信息发布微信号:中山青年;咨询电话:076088318315

五、大赛安排

2020中山人才节”——粤港澳大湾区中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分宣传、报名、初赛、指导、决赛五个环节。

(一)宣传推介(430日前)本次大赛方案确定以后,由主办及协办单位共同对此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并组织发动有意向的创业团队制作计划书参赛。

(二)线上报名:430日前)本次大赛由《通知》发布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3012:00统一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必须完整提交参赛报名表和参赛项目计划书,参赛选手可结合参赛项目的创新创业等亮点、特点,自行录制2分钟以内的视频或音频进行重点解说。报名一经确认,参赛者将获得参赛编号,参赛人员及项目不得中途变更

(三)初赛海选:58日)组织初赛评审小组对创业项目进行海选。主办单位组织行业专家、创业导师等担任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海选,最终确定10支参赛队伍晋级决赛。

(四)赛前指导:513)拟邀请专家、成功企业家、优秀创业导师等,通过运用网络平台、QQ在线、电话咨询、分享授课等形式,为海选晋级的队伍进行在线或现场的项目优化辅导,帮助参赛队伍进一步完善创业方案,提高创业项目的竞争力。

(五)现场决赛:515)决赛及颁奖礼在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举办。晋级队伍经过在线指导后,可以修订并完善创业方案作为决赛路演展示材料。主办单位邀请行业专家、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媒体大众等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将根据创业项目的创新性、实操性和创业队伍的综合素质最终决出名次,并进行颁奖仪式。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企业组”和“个人组”两个组别。其中:“企业组”设冠、亚、季军各1个,优胜奖2个;“个人组”设冠、亚、季军各1个,优胜奖2。具体奖励安排如下:

1.“企业组”冠军1:可获奖杯、获奖证书及8“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金奖。

2.“企业组”亚军1个:可获奖杯、获奖证书及4万元“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金奖。

3.“企业组”季军1:可获奖杯、获奖证书及2万元“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金奖。

4.“企业组”优胜奖2:各分别获得奖座、获奖证书及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金奖5000元。

5.“个人组”冠、亚、季军1:可分别获得奖座、获奖证书及创业大赛项目专项扶持奖金10元(满足申领条件后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领,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兑付)。

6.“个人组”优胜奖2个:分别获得奖座、获奖证书及“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金奖5000

7.“企业组”及“个人组”各5个入围决赛项目可分别获得“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奖励2000元。

大赛奖励领取说明:

1. 本次大赛现金奖励领取有效期限截止至20201130日,逾期未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该比赛奖励。

2. 本次大赛企业组冠、亚、季军现金奖必须满足在中山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条件方可领取。以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3. 本次大赛个人组冠、亚、季军获得者,需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中山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获奖者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方可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10万元专项扶持奖金。该奖励有效期限截止至2022515日,逾期未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该比赛奖励。具体按《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活动说明

(一)符合中山市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支持的创业项目,可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创业就业扶持或专项经费补贴(详情请查询《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往年已获省、市创业扶持经费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领奖励资金。 

(二)请各有关基层团委(团工委)、高校团委、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和各友好青年社团及机构,积极宣传发动,并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或团队参与活动。其中镇区团委(团工委)组织发动报名赛项项目不少于5个,高校团委组织发动报名赛项项目不少于10个。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智钢、李晓婷;咨询电话:0760-88318315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41418

 

附件:2020中山人才节——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青年联合会

        2020410


附件:参赛报名表格.docx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