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各镇街各单位团组织推荐,经团市委书记会审议,择优确定了拟认定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如对候选集体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团市委组织部实名反馈,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拟认定集体和个人名单.docx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余晓佳,联系电话:88313830)